365bet体育在线导航欢迎您的到来!丨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365bet体育在线导航
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粮食业务 | 政策法规 | 粮情信息 | 粮食知识 | 办事大厅 | 专题专栏 | 网上办公
粮食业务
  人事党务
  调控储备
  监督检查
  财务审计
  产业发展
  地方储备
  军粮供应
    产业发展
关于加强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的 意 见
时间:2016-10-25 16:03 来源:未知 作者:产业发展 点击: 次
365bet体育在线导航
关于加强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的
意    见
 
各县市区粮食局,济宁高新区社发局、太白湖新区经发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49号文件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国家粮食局关于推进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的意见》、《山东省粮食局关于建立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的意见》,加强我市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现根据职能要求和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粮食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监管机构和监管手段,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粮食安全、宏观调控、政策制定、应急处置等技术支持能力,构建“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着力加强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以“零容忍”的举措严惩粮食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确保全市人民口粮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理清监管范围、内容和责任清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切实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治理整顿,完善不合格粮食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内容与职责,做到既无监管盲区,又避免交叉重复与职责不清。
2、强化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与追责。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责任体系,强化监管责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实行追责。
3、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明确负责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能科室,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及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重点加强基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4、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装备。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质量监管执法装备配备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合理配备和充实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执法装备,提高监管能力。
5、建立责任约谈机制。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经营活动中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且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粮食经营者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要求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和消除隐患。
6、建立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办法,推进超标粮食入库前检验把关、按质论价、单收单存、无害化处理或限定用途定向销售等措施的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超标粮食加工转化跟踪监管,切实履行粮食质量监督职能职责。粮食收储库点应逐步配备重金属、真菌毒素快检设备,提高超标粮食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库存粮食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超标粮食依规处置。
(二)督促企业履行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强化粮食经营者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建设,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首负责任,落实质量安全相关人员岗位责任,严格执行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追究制度。
2、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粮食企业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库存粮食质量安全自查、粮食企业索票索证、进货查验记录、粮食销售记录等制度,完善粮食质量档案,规范记录质量信息,明确粮食入库、储存、出库销售质量责任人,努力做到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问题可溯源。
3、提升质量安全管控能力。粮食收储企业要加强粮食出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配备必要的快检设备,把好入库质量安全关;对超标粮食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分仓储存、无害化处置和定向销售;加强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凡销售粮食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企业必须主动召回,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4、建立粮食经营信用信息体系和守法诚信评价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三)推进依法监管、依规管质
1、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各县市区要根据鲁政发〔2015〕28号文件精神以及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粮食质量监管制度。
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积极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标准化法》以及粮油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标准等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依法监管、依规管质氛围。
3、增强法律意识。积极开展培训、普法工作,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执行能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四)强化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1、提升粮油食品安全检验能力。要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突出本地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需要,按照“适用够用、填平补齐”的原则,重点添置食品安全检验仪器设备,提高食品安全项目检验能力。
2、加强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管理。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机构运行情况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市粮油质检检验中心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发挥实质性效用。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培训和造就一批检验技术骨干人员。
(五)切实加强监测,提高预警预判能力
1、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提升预警预判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切实做到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处置”,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
2、加强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健全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质量调查、质量会检、品质测报制度。各县市区粮食局要在完成国家和省级监测工作的扦样送样任务同时,加大对当地主要粮食品种的质量安全监测,满足经费需求,扩大监测范围,合理确定监测点,对由于异常气候、水土污染、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导致的粮食发芽、生霉和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超标等安全隐患要实行重点监测。
3、强化样品代表性和监测工作时效性。着力解决监测工作周期长、实效性差、监测数据利用不充分等问题。推行分地域、分时段、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普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监测模式,提高监测时效;推行采用实时地理定位、视频验证等技术手段,确保样品的真实性;适当固定样品采集点,提高监测工作的连续性、可比性。
4、加强风险交流和情况通报。各级粮食部门要将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及时按规定报告当地政府,通报食品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并抄报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六)严格检查制度,优化检查方法
1、确保抽查效果。市粮食局结合全国、全省库存粮食质量检查,组织开展库存粮食质量抽查,实行扦样、分样、封样全程录像。各市粮食局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抽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查粮食企业与随机抽查人员的“双随机”模式,开展库存粮食质量抽查,提高抽查效率。
2、合理确定抽查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政策性成品粮、纳入统计范围的多元市场主体收储的商品粮以及粮食部门认定的“放心粮油”、“主食工程”、“应急保障”等涉及民生工程的粮油食品纳入抽查范围。
3、强化应急反应能力。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开展应急演练,对质量安全事故及早提出相应处置意见,按照分工组织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粮食损失,最大限度地降低人身健康危害和社会不良影响。
(七)按程序要求发布粮食质量安全信息
1、强化质量安全信息保密意识。各级粮食部门要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库存质量安全抽查结果传输与信息发布管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发布质量调查、品质测报信息。
2、加强舆情监测。各级粮食部门要建立粮食质量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和国有粮食企业质量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加强风险管控,构建资源共享、统一高效的粮食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加强粮食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舆情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八)全力提升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1、建立“放心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积极落实“粮安工程”中有关“放心粮油”供应销售网络平台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完善“放心粮油”供应网络质量安全监测体系。
2、加强仓储设施建设。加快粮油仓储设施及烘干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积极推广采用绿色、生态、智能等储粮新技术,夯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基础。鼓励引导粮食收储企业配置必要的烘干设施设备,加大对储存过程中的防霉监控和出库粮食黄曲霉毒素等污染物的检验检测力度。
3、加强质量安全宣传。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及相关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开展“节粮减损、避免过度加工”、“食品安全宣传周”、“餐桌污染治理”等宣传活动,举办粮食质量安全知识科普讲座、发放粮食质量宣传手册、开放实验室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粮食局对推进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责任科(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
(二)扎实有序推进。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中,属于制度建设的,要抓紧研究,提出方案;属于项目实施的,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进度安排;属于部门间协同推进的,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多方支持与配合。
(三)落实保障经费。要深刻领会推进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的重大意义,主动作为,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努力将相关工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经费落实。
(四)强化督促检查。市粮食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本地粮食质量保障机制工作措施。
四、责任追究
(一)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监管原则加强对辖区内的粮食经营者监督检查,细化职责落实到人,因监管责任不落实而导致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要对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者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二)粮食经营者要切实落实并承担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经营者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收购、储存、运输、销售政策和规定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粮食质量安全隐患应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个人,应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者实施责任追究。
(三)粮食经营者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粮食经营过程中不得有不执行粮食质量标准、卫生标准、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擅自销售和移动超标粮食等违法违规行为,粮食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因此造成的危害,并依法依规对企业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必要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对企业和有关责任者实施责任追究。
 【收藏】  【打印】    
相关链接
主办单位:365bet体育在线导航 地址 济宁市红星中路22号 邮编:272019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未经授权禁止链接本站文件、复制或建立镜像
鲁公网安备 37080202000311号

鲁ICP备15016024号